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光伏发电设备供应与安装招标
添加时间:2014-05-21 16:44: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光伏发电设备供应与安装,编号:YZZC―(2014)公字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 、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5 、工商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提供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投标人近三年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4-6项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承诺函(见“扬中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书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zfcg,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参加报名登记,未参加报名登记的供应商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名登记后拷贝标书(U盘自备)。
二、项目概况:
扬中市兴隆中心小学光伏发电设备供应与安装项目建设地是扬中市兴隆小学教学楼屋顶。本项目建设在江苏省――扬中市,地处北纬32°23',东经119°82',平均峰值日照时间为3.88 h。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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