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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今后煤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添加时间:2014-08-11 16:58:09 来源:兰州晨报

       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等4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取消煤制气销售价格审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方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除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还取消了煤炭液化项目,天然气项目(气田开发),扩建机场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等19个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实行备案管理。取消煤制气销售价格审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下放的职责有: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且政府投资比例不超过40%或安排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隶属关系下放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纳入国务院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年度核准计划,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的风电站项目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市州投资主管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