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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进口权“破冰” 2015踏入能源改革关键年

添加时间:2015-02-28 11:14:41 来源:中国经营报

        春节前夕,长期囿于原料短缺的地方炼厂收到了来自国家发改委的“红包”。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尽明确了原油加工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条件。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炼油企业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原本进口原油只能用于“两桶油”下属炼厂加工的历史将一去不返。

  原油进口权的实质性“破冰”释放能源领域加速改革的信号亦更加强烈。

  随着深圳试点输配电价改革、原油进口使用权开放等新政的开展,2015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等多位行业人士看来,目前中国的能源需求放缓,同时国际油价下跌带来的能源价格下行,这些也给中国能源体制改革带来好时机。

  进口原油“门槛”放低

  记者了解到,本次正式文件相对于2013年10月的意见征求稿相比,里面对于可以使用进口原油的加工企业的门槛,进行了大幅降低。

  对于可以使用进口原油的条件,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了企业的量化指标。主要是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另外在能耗上也进行了相关的限制,其中,炼油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

  而在此前的意见征求稿中,能使用进口原油企业的条件是,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加工成商品油),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除了炼油能力门槛降低外,意见征求稿中曾提出的申请主体应是国家批准的炼油企业或2000年清理整顿后的炼油企业、企业还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这些条件最终也被全部删除。

  “之前设定的门槛过高,全国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可能也不超过10家。”山东潍坊一家石化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意见征求稿公布后也被很多地方炼厂所抵制,这次降低准入门槛意味着一些大型炼油企业将率先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这有助于地方炼油企业缓解原料短缺困境。

  在《通知》中,还对加工企业可以获得的进口原油使用额度作出了清晰的量化指标。按照相关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先在省级发改委提交材料,随后汇总至国家发改委,最终由国家发改委进行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确定用油限额内向商务部申请原油进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文件中还鼓励三类企业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进口原油,即境外合法投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并取得实际产量的原油加工企业、装置配套完善且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收率高的原油加工企业、今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且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油加工企业。

  安迅思分析师陆晓旭告诉记者,发改委此次公布的文件所放开的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并非原油进口权,所以地方炼厂在进口环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等企业代理进口。

  能源改革有望深化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2002年4月的文件,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多年来,地方炼油企业没有进口原油使用权,大多以进口的燃料油为原料——品质差、成本高。“无油可炼”、开工率不足,成为众多炼油企业面临的共同困境。

  如今原油进口使用权的放开,业界更将其视为原油领域开放的重要突破口。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告诉记者,随着近期口原油使用权开放,以及新奥集团不久前成功从海外进口LNG现货、新疆广汇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获批、中石油输气管道拟引入民资等事件来看,能源上游资源向民资开放正在提速,能源行业准入门槛有望进一步向民资降低,2015年或将成为中国能源改革元年。

  在过去的2014年,中国能源行业的变革有目共睹:多家能源央企启动混改、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等。

  随着两会的临近,2015年能源领域的新动向仍然备受业内关注。

  2015年2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要密切跟踪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制度,推进能源价格、石油天然气体制等改革,大力发展非常规能源等。

  此前在2014年6月,习近平曾提出推进“能源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中央频繁定调能源体制改革,到底要在哪些方面改?

  在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刘满平看来,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落地的行动之年,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将会出台。比如,能源行业可能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部分环节或领域的垄断局面将会逐步打破、资源价格日趋市场化、行业法律法规制度和能源税收制度完善等。 

  “从现在的能源环境上看,是进行能源改革的好时机。”林伯强告诉记者,目前中国能源供应宽松,对能源的需求也有所减缓。另一方面,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带来能源价格下跌,并且后期还将持续低迷。这些因素,都为能源改革创造了稳定的条件。

  在林伯强看来,2015年能源领域变革将主要集中在放开准入、价格改革、政府监管审批权进一步下放、能源央企混改等方面。

  其中,能源产品的价格改革仍然是重点。王晓坤表示,预计在2015年二季度,中国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存量气、增量气全面实现并轨,届时将采用市场净回值定价法,天然气定价机制市场化机制将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