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内蒙古国电新能源赤峰翁牛特旗五分地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符合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能源赤峰翁牛特旗五分地49.5MW工程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由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内蒙古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期装机容量49.5MW,装设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在风电场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机组经出口变压器升压后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风电场升压站,风电场电能由单回220kV线路送出。
主变压器,本期建设1×100MVA,采用户外三相铜芯双绕组(带平衡线圈)有载调压变压器,远期2×100MVA。
220kV系统,本期建设220kV线路1回,主接线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远期采用单母线接线。
35kV系统,本期建设35kV线路3回,主接线采用单母线。远期建设35kV线路12回,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35kV母线装设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站用电电压380/220V,单母线接线,站用变压器选用2台容量相同,互为备用变压器;工作电源引自站内35kV母线,备用电源引自附近10kV线路,作为备用电源。
220kV出线向北,220kV屋外配电装置布置在站区东北侧。35kV屋内配电装置室本期按1台主变压器容量建设,35kV配电装置室布置在站区西侧。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站用电室布置在综合楼内,服务楼、主控制楼合并建设综合楼,综合楼布置在站区南侧,按远期规模建设。
二、招标范围:
1.内蒙古国电新能源赤峰翁牛特旗五分地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A标段
升压站建筑、材料(含建筑内安全防范遥视系统、线缆布线、电采暖敷设的布线及埋管等建筑工程及材料、升压站架构区、主控楼光缆容接、接续、安装及材料),升压站设备安装(不含系统通信设备及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站内道路及硬化,站外道路混凝土路面部分,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工程,施工辅助建筑工程,以及按照风电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的其它工作。
2. 其他说明
2.1监控、保护及通讯等厂家配套材料的安装应包含在招标工作范围之内。
三、投标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
1.2、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0万以上,近三年结算金额达到1亿以上。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4、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
1.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8、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1.9、投标人没有在工程质量事故通报中被通报。
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具有风力发电工程(单机1500kW以上)施工业绩至少5万千瓦,或者承担300MW火电机组完整建筑安装工程的;
2)投标人必须从事过或正在严寒地区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
八、注:(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严格执行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九、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商务标书联系人:李润平 李 莎 联系电话:0471-3603882,3603659
技术标书联系人:昝丽清 联系电话:0471-2371562
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