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供货清单:共 项(详见附件 份,共 页)
2. 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2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价,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执行期内不变。
3. 交货时间:以“货物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5. 质量标准: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按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6. 验收、质量保证及违约
6.1 验收标准:
1)以“产品合格证书”、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参数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2)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6.2 质量保证及违约
1)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2)本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 天内修复或更换,不能修复或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3)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按《合同法》执行。
7. 付款方式:合同物资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100%发票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的发票、加盖乙方公章的送货清单和入库单,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以银行划帐方式支付当批货物的货款。
8. 争端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9.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9.2 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甲方持有)。每份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货物清单
甲方: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