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防雷及接地
机房设计应考虑接地及防雷系统,采用二级防雷设施。UPS电源必须接入原有地线,接地电阻小于2Ω。在机房市电输入(要求三相五线)总配电柜进线安装避雷装置,以防电源线路感应雷或市电接地系统的高电位反击,保护机房内空调、UPS等使用市电的负载。制作B+C两级联动防雷箱,采用L-PE/L-N/N-PE全保护模式,防冲击电流大于25KA,最大放电电流160KA,限制电压1200V,具备失效指示,遥信接口,声光报警,雷击记数,插拔式模块,缺相报警,相零反接及接地不良报警指示。要求提供产品使用检测报告。
3.5 机房装修
各投标单位投标前须对兵团公安局所提供UPS电源机房环境进行实地勘测,提供良好机房环境装修施工方案,满足设计使用要求。机房内需安装1台12KW工业用空调,监控及施工所需所有材料、人工等各项费用。
3.6空调
(1)、制冷功率:13KW。
(2)、室内循环风量:3000 m3/h。
(3)、室内机机外静压:0 Pa。
(4)、室内机送、回风方式:前回风、前出风。
(5)、制冷输入功率:5.2KW。
(6)、电源:380V 3~50HZ。
(7)、温度控制范围及精度:16~30℃±0.5。
(8)、噪声:≤59db(A)。
(9)、分机类型:低噪声外转子离心式。
(10)、驱动方式:直接驱动。
(12)、分机功率:0.55kw。
(13)、外型尺寸:1180㎜×810㎜×2170㎜。
(14)、重量:330㎏。
3.7监控
(1)、摄像头:红外半球摄像头。
(2)、镜头尺寸:3.6㎜。
(3)、电压:直流12V。
(4)、功率:3W。
(5)、成像芯片:索尼CCD。
(6)、分辨率:600线以上。
(7)、信噪比:60db。
(8)、设置:逆光补偿可设置,自动白平衡。
(9)、视频制式:PAL。
(10)、工作温度:-30℃-60℃。
(11)、菜单语言:支持中文。
(12)、线缆:75-5Ω。
(13)、显示:19寸液晶监视器。
4、施工进度要求
4.1机房装修
⑴、电源机房、电池机房装修10个工作日。
⑵、机房室内装修、地基台面、防震垫铺设5个工作日;
⑶、桥架线缆施工及隔音、防烟、防水、通风、恒温等项目建设施工5个工作日;
⑷、设备空调、监控、新风机等设施安装3日工作日。
4.2设备安装
⑴、UPS电源设备和配电柜安装5个工作日。
⑵、电池机架制作及电池安装5个工作日。
4.3线缆施工
⑴、楼层配电箱设计施工5个工作日。
⑵、电源线缆施工5个工作日。
4.4设备调试
⑴、设备安装调试2个工作日。
⑵、设备系统试运行5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售后服务
5.1UPS电源设备及辅助设施免费维保3年。
5.2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现场培训2人以上,能够独立进行系统操作及一般维护。
5.3本地有备品备件。
5.4服务响应7×24小时,应急不得超过1小时。
5.5质量保证期为三年。投标人对质保期有更优惠的承诺,请在投标书中注明。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建系统的软、硬件问题提供免费维护及维修。
5.6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
本项目招标说明:
1、投标供应商对参数直接复制粘贴者,不予评标。
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2年5月3日至2012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领取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1号5楼兵团统一采购中心财务室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孟秋萍,联系电话0991-2362020
4、开标时间:2012年5月 14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
5、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41号5楼兵团统一采购中心
6、采购中心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7、采购中心帐号:703101040007227
8、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营业处
特别声明:
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清或对具有品牌倾向性的技术参数及资格准入条款有质疑或疑问的,可在领取文件3日内向兵团统一采购中心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兵团统一采购中心将给予解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