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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行动计划》

添加时间:2015-11-11 15:42:52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4.规范项目建设运营。鼓励采用PPP模式运作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和高效运营。项目运营单位须按规定处理运行产生的污水、废气和废渣,防止二次污染。

 

(二)实施收运体系建设行动。

 

1.择优选定餐厨垃圾收运单位。鼓励以收运处一体化的模式择优选定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单位须获得当地政府的经营性服务许可,配置相应规模的专业收运车辆等必要设施和人员,建立收运台账等管理制度,并将收运量及来源、去向等信息纳入统一的信息平台。

 

2.严格餐厨垃圾规范投放。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厨垃圾放置,做到日产日清和流向可追溯。鼓励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严厉打击餐厨垃圾偷排直排、私收私运等违法行为。

 

3.确保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各地要加快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逐步实现区域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应收尽收。要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经许可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并切实履行。收运单位要优化收运线路,实施收运车辆动态实时信息监控,按规定及时收运餐厨垃圾,提高餐厨垃圾的安全回收率,防止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产生环境污染。

 

(三)实施产品应用管理行动。

 

1.加快相关标准制定。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标准制定工作。鼓励企业制定餐厨垃圾生产沼气、生物柴油、工业油脂、有机肥等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推动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化生产。

 

2.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推广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落实餐厨垃圾生产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加快推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进入成品油(汽)销售体系。鼓励公交、渔船、市政环卫以及学校、医院等领域和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生物柴油、提纯压缩沼气等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3.强化产品应用管控。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管控,建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台账,并纳入统一的信息平台。严格规范餐厨垃圾肥料化和饲料化产品的销售、使用。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等餐厨垃圾加工制作食用油、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实施示范试点推进行动。

 

1.加快国家试点建设。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6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加快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开展省级试点建设。采取试点推进和考核倒逼机制相结合,每年择优确定一批省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城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温州市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建设。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省试点城市要及时总结体制机制、运行管理以及处理技术工艺选择等方面的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发挥示范作用。

 

专栏3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

 

2011年至2015年,全国共确定5批100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其中,我省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个设区市本级被列为国家试点城市,共安排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1亿元,均为全国前列。

(五)实施产业培育发展行动。

1.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装备产业,鼓励相关骨干企业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监控等装备。鼓励利用餐厨垃圾生产燃料、肥料、饲料等资源化产品,推动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鼓励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经营的第三方服务。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上下游优势企业组建产业联盟。

2.推动成熟技术产业化。鼓励我省餐厨垃圾相关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预处理、生物燃油、有机肥等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不断优化技术工艺路线,加快装备制造升级。

3.鼓励“走出去”发展。鼓励餐厨垃圾收运处及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做大做强,立足本省,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不断拓展市场空间,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在政策法规、项目建设、技术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二)完善制度标准。各地要强化餐厨垃圾的依法管理工作,加快制定和完善本地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收运处各环节的运营标准与管理制度,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三)强化推进机制。要将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全省各级生态建设、食品安全考核体系。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快制定本区域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及责任主体。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保障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合理确定收运、处理补贴方案,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确保收运处各环节的规范高效运营;要做好跨行政区域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协调工作,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地要以严防产生地沟油等非法源头为底线,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餐厨垃圾收运处各环节及相应主体进行监督与管理,加强公安、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城管、农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建立餐厨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餐厨垃圾产生登记、收运台账、处理监控以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和流向实行数字化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

(六)扩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投放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科学知识、法规政策和重要意义,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宣传教育,加强社区专题宣传,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知识普及,增强全社会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努力形成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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